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阳光”)的中长远发展,建立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的稳定,江西金阳光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科达”)作为新股东。 本次增资前,江西金阳光是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众诚科达拟对江西金阳光增资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金阳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00万元增加至18,200万元,由公司持股97.25%,众诚科达持股2.75%。江西金阳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关联关系 众诚科达是为实施本次增资扩股计划而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众诚科达之普通合伙人李春英先生系公司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李春英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3EBNN74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高新园区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科技工业园研发厂房601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5-12-31 7、普通合伙人:李春英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李春英先生为众诚科达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众诚科达60%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众诚科达其他有限合伙人系江西金阳光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所有合伙人均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金出资。 众诚科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598874502Y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7,7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2-07-06 7、法定代表人:李春英 8、经营范围:电池、控制器、UPS和逆变电源产品、动力配电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生产、研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本次增资前后股权变动: ■ 江西金阳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江西金阳光最近一期的净资产数据为基础,结合其当前发展情况,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确定,基本遵循了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 2、投资方案及金额: 众诚科达以人民币500万元增资江西金阳光,500万元均计入江西金阳光注册资本,持有2.75%股权。科士达放弃本次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 众诚科达不额外向江西金阳光委派董事和监事,即原董事、监事团队不因本次增资而发生变化。 3、回购机制: 本次增资款到账之日起5年后,江西金阳光可回购众诚科达所持股权,回购价格按照年化收益率4%(单利)计算资金成本。 若在约定的5年期限内,江西金阳光整体出售的,则江西金阳光所有股权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享受其股权转让受益并承担各自义务;其中归属于众诚科达的收益,由其根据《合伙协议》或其他章程文件向各合伙人自行分配。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江西金阳光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是为了中长远的绑定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持续发展。本次实施增资方案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及江西金阳光的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众诚科达累计发生的交易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子公司本次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事项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与运营团队深度绑定,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9: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阳光”)的中长远发展,建立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的稳定,江西金阳光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众诚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科达”)作为新股东。 本次增资前,江西金阳光是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众诚科达拟对江西金阳光增资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金阳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00万元增加至18,200万元,由公司持股97.25%,众诚科达持股2.75%。江西金阳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众诚科达之普通合伙人李春英先生系公司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春英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2026年1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