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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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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彭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彭文成先生、邱攀峰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列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王新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总工程师代春阳先生、财务总监谢红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为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且中小投资者统计已剔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振先生、赵奔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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