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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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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溯源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将有数字身份证
● 本报记者 李嫒嫒

  ● 本报记者 李嫒嫒
  
  工信部网站1月16日消息,工信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与编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信息管理等做出具体要求,自4月1日起施行。
  1月16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当电池使用过程中容量衰减至一定程度时,将进入退役阶段,需要进行回收处理。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王鹏介绍,《管理办法》明确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王鹏表示,从产业全链条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企业多、流程长、渠道复杂,监管难度大。为打通管理堵点卡点,推动各环节主体落实管理要求,《管理办法》坚持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是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二是全链条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
  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监管措施,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王鹏表示,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动力电池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支撑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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