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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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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推动业务开展和经济效益提升,同意2026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担保总计为1,413,610万元,具体以实际保证合同履行金额为准。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713,580.00万元授信,同时需将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851,553.49万元作抵质押。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协议银行办理共计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2026年度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融资机构申请总额1,713,580.00万元敞口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债券等品种,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向金融机构借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借款的具体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权限:(1)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授信申请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2)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事项,包括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保理协议、等融资法律文件;(3)与各金融机构商定具体借款、担保、抵押以及借款合同的金额、起止时间;(4)提交办理授信或借款涉及的其他法律文件。 授权期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通过202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决议之日止。 授信申请及借款事项的法律文件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归档管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6年度天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融资计划》申请银行授信、借款及抵押等信贷业务时,由控股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内部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确认202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38,003.02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52.64%。同意预计2026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金额189,710.97万元;预计2026年度的关联融资租赁及贷款金额1,143.47万元;预计2026年度的关联租赁金额371.19万元;预计2026年度的关联担保金额300.00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推动业务开展和经济效益提升。2026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 (二)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 ■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各公司基本情况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邱世威;经营范围为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等。 2、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 海丰和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罗小芳;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 3、宜宾天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物产集团”) 物产集团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冷波;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的销售、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代理等。 4、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简称“锂电新材”) 锂电新材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12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慧远;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5、宜宾天程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简称“天程锂电”) 天程锂电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2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萧金平;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6、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亿新材料”) 天亿新材料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31,173.18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64.16%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杨建中;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特种聚氯乙烯树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改性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塑料制品、塑料管路系统等。 天亿新材料股东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7、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无穷矿业”) 无穷矿业是马边长和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强;经营范围为磷矿开采、销售、洗选及其伴生矿产品销售,生产和销售黄磷及其磷化工产品等。 8、宜丰(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宜丰公司”) 宜丰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5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冷波;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机电产品、润滑油、日用百货等商品及技术的贸易及业务代理等。 9、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畅物流”) 天畅物流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8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徐骏;经营范围为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洗车配件等;货物储存;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汽车维修;铁路专用线货物收发;装卸服务等。 10、昭通天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昭通天力”) 昭通天力是云南天原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2日;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国桃;经营范围为电池制造及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及销售;依法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11、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天原”) 云南天原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智;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购电、售电,电器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磷矿石开采、销售、洗选及其伴生矿产品销售,生产黄磷化工产品等。 12、马边长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马边长和”) 马边长和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为19,283.8847万元;法定代表人:黄伟;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13、大关天达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大关天达”) 大关天达是云南天原控股子公司,持股90.6667%;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蒋运有;经营范围为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等。 14、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天原”) 福建天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克非;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 (二)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上述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为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数量 截至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560,860.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75.05%。对集团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50,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担保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已审议通过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在对应债务未到期的,公司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授予的担保额度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对外担保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有效。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本次股东会将对议案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零星交易事项未纳入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于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预计了2025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额245,591.79万元;于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补充预计了2025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额15,710.00万元。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62,158.97万元(注1),2025年1-12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38,003.02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52.64%。具体明细如下: ■ 注1: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党委常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这一关联交易类别下,增加公司与四川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57.18万元,纳入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增加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注2: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我公司项目。根据《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该业务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可按《上市规则》第6.1.2条履行决议程序。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64.95万元,未达到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金额标准。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三、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等交易事项的预计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的关联融资租赁及贷款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融资租赁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金业务,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本年度尚未到期,本期将继续发生。 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金额:5,000万人民币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5年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的关联租赁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的关联担保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担保交易概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券计划向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由其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债券的整个存续期间,公司将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将持有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61.59%股权质押给宜发展作为公司于2024年发行第一期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按照当年按照债券余额*综合费率不超过0.5%/年支付费用。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拟以持有54.04%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宜发展集团作为公司拟发行第二期公司债券5亿元反担保的质押物,并支付不超过0.3%/年的担保费用。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团”):法定代表人:曾从钦;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五粮液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五粮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河电力”):法定代表人:牟永立;注册资本:2,766.29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丽雅”):法定代表人:胡波;注册资本:87,438.11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路;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及其他综合服务;粘胶纤维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棉浆粕的生产、销售。 丝丽雅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丝丽雅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4、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法定代表人:王政强;注册资本:135,827.27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兴港路东段2号;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原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宜宾锂宝是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政强担任宜宾锂宝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四)款的规定,宜宾锂宝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5、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是经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市机编(1997)72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批准,于1999年8月4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成珂;营业执照号:915115007118234259;注册资本:557,729.28万元;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宜发展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的规定,宜发展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6、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熊伟;注册资本:1,66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化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天原包装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7、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原环境):法定代表人:游永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办公楼;主营业务:环境治理业;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筑业;工程技术;销售:建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博原环境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8、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用事业集团):法定代表人:周文武;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12-05地块13号楼11楼;主营业务:自来水、电力、燃气、城市公共交通等生活服务。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公用事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9、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法定代表人:岳育洁;注册资本:127,053.84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三江汇海融资租赁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0、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华供应链):法定代表人:谢川宁;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 7 号;主营业务:化学品经营、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鑫华供应链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11、宜宾汇发产贸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宜宾汇发产贸):法定代表人:刘江;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南北两线局部地段A-09、A-10地块骨干冷链物流产业园区4号楼4层8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电池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宜宾汇发产贸系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宜宾汇发产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2、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荣集团):法定代表人:孙怀科;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僰侯庙路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幢;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融资与资产运营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与土地整理、商业投资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港荣集团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融资、贷款、租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八、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期限12个月,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 1、投资目的:因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不断延展,海外业务规模处于较快速上升阶段,原料出口及产品销售过程受汇率波动影响逐步增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2、投资方式及种类: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以进出口交易和外汇存储为依据,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得从事复杂的衍生品交易。 3、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额度可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以上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头寸敞口余额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 4、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其他管理机构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期限及授权: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子公司办理需在额度范围内,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信用风险和实际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订《外汇管理办法》,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管理办法就基本原则、权限、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从事进出口多年,有一批熟悉进出口业务的业务人员,有较完善的内控制度。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套一定比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四、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降低公司对各类票据的使用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拟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协议银行办理共计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较为先进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鉴证、提供保管、托收等业务,银行的专业服务可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减少无法兑付的风险,可以减少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经营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4、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或作质押办理随贷随还的短期融资,增加融资渠道,填补短期刚性支付缺口,合理均衡调剂资金使用。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713,580.00万元授信,同时需将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851,553.49万元作抵质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概述 为确保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2026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713,580.00万元授信,同时需将本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851,553.49万元作抵质押,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资产抵押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资产抵押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资产抵押的决议之日止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具体资产抵押起止时间和金额以最终签订的资产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范围:公司提供上述资产抵押时,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提供抵质押物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提供抵质押物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邱世威;经营范围为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等。 2、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 海丰和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罗小芳;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 3、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天原”) 福建天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克非;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 4、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简称“锂电新材”) 锂电新材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12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慧远;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5、宜宾天程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简称“天程锂电”) 天程锂电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2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萧金平;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二)提供抵质押物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 (上述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资产抵质押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影响分析 上述资产抵质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上述资产抵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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