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2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邦经路55号(郧阳区纵一路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日 至2026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情参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拟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9:00-17:30。 (二)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如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月28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 联系电话/传真:0719-7676586 电子邮件:wanrun@hbwanrun.com 邮政编码:442500 联系人:万润新能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1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迈高科”)拟投资建设“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7,906.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9,541.7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364.8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 投资主要内容:建设年产7万吨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产线;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履行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金额大,若公司后续资金筹措方式、信贷政策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整体项目建设进度; 3、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外担保: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本次对外投资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紧跟市场发展趋势,落实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拟投资建设“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7,906.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概况 ■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宏迈高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利用已结项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已结项并投入使用,随着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部分原募投项目场地出现闲置,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为充分释放募集资金投入效能、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闲置部分场地用于投资新建“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 5、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投资新建“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能够提高宏迈高科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经营收入,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次拟调整“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6、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随着新能源行业终端对能量密度、循环性能、安全性能的需求,磷酸铁锂材料行业呈现高能量密度、高倍率、高安全性的发展趋势,而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材料作为提升电池能量密度与综合性能的关键技术路径,已成为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产业化前景。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新增年产7万吨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的产能规模,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持续向市场供应高性能、高稳定性的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7、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根据目前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的审慎决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布局,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夯实和提升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地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履行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金额大,若公司后续资金筹措方式、信贷政策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整体项目建设进度; 3、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的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宏迈高科在设备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仅限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支持宏迈高科业务顺利开展,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对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832.15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2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投资总额为107,906.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为宏迈高科的设备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担保期限内,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结项募投项目“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闲置场地用于宏迈高科“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建设及为宏迈高科设备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并为其设备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