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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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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6-00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1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津华先生主持。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王津华先生、吴昌国先生、高韡先生、曹灿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音邦定先生、路国平先生、吴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其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本次会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26年1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津华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至1992年8月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峨山小学担任教师;1992年8月至2019年2月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任职;2019年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芜湖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年4月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昌国先生: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税务师,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1998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神剑股份财务科长、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常务副总及嘉业航空总经理等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韡先生: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职员,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收储部职员、财务融资部职员、投资管理部职员、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曹灿灿女士:198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职于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融资部;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副部长;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2年7月任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神剑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
  音邦定先生:196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全国律协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共安徽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安徽省版权保护协会副会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合肥、芜湖、池州、滁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4一2022年,任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青合青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
  路国平先生:196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南京审计大学国富中审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高级财务会计》负责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高级财务会计》负责人。现任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向平先生:1979年3月出生,2001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从事涂料与涂装行业服务与管理20余年,发表行业报告20余篇,牵头或参与起草HG/T 5107-2016《热固性粉末涂料后混合设备》、HG/T 5366-2018《钢筋防腐用粉末涂料》、HG/T 5578-2019《金属护栏用粉末涂料》、HG/T 6002-2022《氟树脂粉末涂料》、YS/T 680-2023《铝产品用粉末涂料》等多项行业标准。每年组织搭建各种交流平台,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发展涂料产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国涂料与涂装及产业链健康、绿色发展。现任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行业服务中心行业组织管理中心主任,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截至2026年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详见附件一。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8日(周三)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在2026年1月28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zq@shen-jian.com,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咨询:
  (1)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0553-53163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61”,投票简称为“神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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