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6日起变更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具体如下: ■ 场内简称适用于交易、申购赎回及行情展示,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次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据此更新上述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变更上述场内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