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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不动产项目2025年第4季度经营及现金流情况的临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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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不动产项目2025年第4季度经营及现金流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涉及的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包含4个不动产项目,分别是晶泰光伏项目(即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淅河镇的湖北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榆林光伏项目(即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的榆林市榆阳区300MWp光伏发电项目)和苏家河口水电站项目(即位于腾冲市槟榔江流域的保山市槟榔江苏家河口水电站项目)、松山河口水电站项目(即位于腾冲市槟榔江流域的保山市槟榔江松山河口水电站项目)。 本次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情况变动主要涉及的是晶泰光伏项目、榆林光伏项目,其运营管理机构为内蒙古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运营管理机构”)。 三、不动产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一一临时报告(试行)》之规定,本基金项下晶泰光伏项目2025年第4季度发电量、等效利用小时数、结算电量、结算电价、结算电费同比变动超过20%;晶泰光伏项目与榆林光伏项目合计实际产生的收入较最近一次相应期间现金流预测结果变动20%以上。经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确认,特此公告说明如下: 1、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2025年第4季度,本基金项下两个光伏不动产项目整体运营良好,合计结算电量0.8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00%;合计结算均价0.8556元/千瓦时,同比上涨12.10%;合计结算电费(含税,下同)0.73亿元,同比增加6.45%;合计收入0.65亿元,同比增加6.45%。其中,晶泰光伏项目结算电量0.1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03%;结算均价1.0520元/千瓦时(高于该项目批复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同比上涨21.20%;结算电费0.16亿元,同比下降21.25%。榆林光伏项目量价费均同比上涨,一定程度地缓释了晶泰光伏项目对两个光伏不动产项目整体收益表现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小时、元/千瓦时、亿元 ■ 注:晶泰光伏项目与榆林光伏项目2025年度合计收入3.01亿元,完成2024年度评估报告预测结果78.75%。 ■ 基金管理人根据运营管理机构于2026年1月14日提供的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晶泰光伏项目2025年10-12月交易结算单、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榆林光伏项目同期预交易结算单、预结算调整单确认上述数据。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项目公司交易结算单、调整单及经年度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2、经营情况变化的原因分析、预计持续时间及其依据 2025年第4季度,晶泰光伏项目电量表现发生同比下滑的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 ■ (1)光资源条件变化:晶泰光伏项目所在地2025年第4季度光辐射量仅为925.50MJ/m2,较2024年第4季度光辐射量同比下降241.79MJ/m2,同比降幅20.71%,致使2025年4季度结算电量同比下降484.27万千瓦时。长期来看,自然环境条件变化将持续对项目季度间、年度间发电表现产生一定程度的波动性影响,但该波动影响程度可随年限拉长趋向平缓。 (2)电力供需不平衡:受9-10月连续强降雨天气影响,湖北省2025年第4季度水电发电量达413.84亿千瓦时,同比上涨99.81%,占当期全省发电量的47.87%,较去年同期全省发电量占比增长了21.23个百分点。强降雨后的泄洪与水电大发,较大程度的影响了其他电源的输送通道和消纳空间。受天气变化、来水情况、季节性因素等影响,长期来看,该波动影响程度可随光伏运行年限拉长趋向平缓。此外,截至2025年9月末,湖北省风光装机规模同比增长31.07%,增速较快,短期内新增装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电力供需不平衡的情况。长期来看,随装机增速放缓,电力供需不平衡的态势将有望随行业和市场发展逐步消化。 (3)外部原因损失:晶泰光伏项目于2024年第4季度为配合电网公司完成AGC性能测试和一次调频试验导致出力受限而造成的损失电量,本期未再发生,同比增加电量15万千瓦时。2025年第4季度原始权益人开展了电站送出线路计划性检修,导致电量损失22万千瓦时。送出线路作为电站接入地方电网的唯一输送通道,其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本次检修完成了送出线路设备消缺,可降低未来电站因送出线路发生非计划性检修而陪停的运营风险,长期来看,本次线路检修有助于电站整体的稳定运行。 (4)设备故障损失减少:依托晶泰光伏项目持续加强电站内部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与隐患排查,2025年第4季度设备故障率有所下降,相应增加了电站结算电量37.05亿千瓦时,电量相应同比上涨1.58%。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2025年第4季度晶泰光伏项目经营情况发生变动,但得益于该项目有效的电力交易策略、榆林光伏项目收益表现同比上涨,本基金所持有两个光伏项目的当期整体结算电费同比上涨6.45%,将相应提升本基金两个电站项目的当期收入及现金流,进而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期基金收益分配。 地面光伏项目的发电量主要受光资源、天气变化等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波动属正常情况;风光装机规模增长所带来电力供需不平衡也可能影响地方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表现,两者对项目营业收入的影响最终将进一步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期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共同协作,持续优化不同天气环境下的发电策略、完善电力营销策略、加强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管理,并密切跟踪电力市场动态及行业发展情况,以求投资人获取更高的的投资收益表现。 五、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光资源条件变化、电力供需不平衡均属于电站外部环境影响因素。为降低未来经营情况变化风险,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协同运营管理机构已启动的应对措施如下: 1、为缓释光资源条件变化对项目收益的影响,运营管理机构已开展晶泰光伏项目光功率预测系统和软件技术升级改造,并将天气条件预测情况充分利用到日常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电力营销活动中,例如在大风、暴雨等特殊天气环境下做好场区安全防护管理与巡视工作;结合光功率预测和发电表现分析,助力电力营销策略的落实,提升度电收益或降低度电损失,以提高电站运行可靠性和整体收益表现。 2、就电力供需不平衡,2025年前三季度,湖北省全社会用电量达2,378.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0%,用电需求增长较快。同时,湖北省的金上一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于2025年12月正式建成投运,而湖北省内部的电网在持续开展投资活动,增加输变电容量、提高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环境下的灵活性调度能力。湖北省建设优化跨省及省内电网,可有效提升新能源的输送容量,为风光消纳提供有利条件。未来,随电力改革和系统的不断优化完善、绿色电力消费的政策环境支持,电力供需不平衡的情况有望得到逐步消化与缓解。基金管理人将协同运营管理机构持续关注电力供需平衡及市场环境变化。 3、就外部送出线路检修,基金管理人协同运营管理机构持续高度重视外送线路的运行稳定性,持续就外聘专业机构的月度线路巡检结果进行追踪,跟进线路运行状态。在必要检修情况下,综合考虑度电收益,与原始权益人协商合理的检修时间安排,尽量降低线路检修对电站发电出力和营收表现的影响。 4、为提高度电收益,基金管理人协同运营管理机构就晶泰光伏项目持续积极开展市场化交易、偏差考核管理和电站技术升级改造。2025年第4季度,晶泰光伏项目通过充分利用市场化交易规则、采取以“中长期为主、现货为辅”的交易策略,并通过技术升级改造争取奖励性保障性电量,最终使本期结算均价同比提高0.1671元/千瓦时。同时,电站通过光功率预测和发电表现分析,在电站可能超发、欠发时及时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缩小实际电量与出清电量的差异,降低了偏差考核费用,并通过技术提升改造有效降低了两个细则考核费用,使得结算均价同比上涨0.0169元/千瓦时。在自然资源条件欠佳、有效的电力营销策略和设备技术升级改造一定程度地缓释晶泰光伏项目电量下滑所带来的结算电费影响。 单位:元/千瓦时 ■ 六、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6年1月24日解除限售(2026年1月24日为非交易日,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6年1月26日上市流通),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及场外解除锁定份额共计27,712万份,其中场内解除限售份额27,712万份,场外解除锁定份额为0份。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0,792万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5.99%。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48,504万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0.63%。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上述限售份额自2026年1月24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不存在场外份额解除锁定的情形。 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一)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简称“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镇,共有三个物流园区,分别是富莱德昆山物流园一期、富莱德昆山物流园二期、富莱德昆山物流园三期,合计建筑面积427,172.93平方米。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项目可供出租面积为382,429.08平方米,实际出租面积为330,935.77平方米,出租率为86.54%,租金单价水平为1.20元/平方米/天,加权平均剩余租期为553.59天(以租赁面积加权),租金收缴率为99.9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动产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2026年1月14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928元/份。根据《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5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13,755,322.09元。基于前述预测可供分配金额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以发行价格2.628元/份买入本基金,以前述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13,755,322.09/(2.628×800,000,000)=5.41%。 2.如投资者在2026年1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2.928元/份,以前述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13,755,322.09/(2.928×800,000,000)=4.86%。 需特别说明的是: 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者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提高。 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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