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旭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窗口期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86%)。 近日,公司收到王文旭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旭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表中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的结果。 王文旭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份以及因该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8.37元/股一8.39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王文旭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本表中的“股数”系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的结果;本表中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王文旭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