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 江龙先生主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吴亚星、徐荣荣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董东峰先生出席,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中涉及应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荣荣、吴亚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