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2026年8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301,647,07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0,562,200 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6、假设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7、公司2025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69.34万元和-70.74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2025年1-9月年化处理。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存在增加10%、保持不变、减少10%三种情形。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及2026年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及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假设情形1:假设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增加10%。 ■ 假设情形2:假设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持平。 ■ 假设情形3:假设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减少10%。 ■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三、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坚定在“一体两翼”总体定位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资源、产品、产业等主动融入宜宾产业链配套,全面融入宜宾发展大局,公司产业与宜宾市战略发展的产业相互融入、相互促进,形成了发展的合力。公司在已经形成的产业基础上进行产业布局深化和结构优化,在现有产业基础上不断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打造“氯-钛-磷-铁-锂”一体化循环产业链。 未来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保障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依法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全面构建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管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确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发展”),控股股东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98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下取整,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0,562,200股,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如根据审核要求予以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宾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宾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