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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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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使用额度;具体采购业务额度以格力供应链内部审批结果为准。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珠海浩能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珠海浩能与珠海格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建工”)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格力建工投资建设的格创·云谷南区厂房及配套项目用于研发、办公、生产和员工宿舍。后经审议,格力建工作为出租人的权利由格创产发承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科明昊与公司签订了《入驻服务合同》,公司将指定场地出租给科明昊用于办公、研发和测试,租赁面积为376.17平方米,租金23元/平方米(含物管费),租期为一年。
  (4)公司子公司珠海浩能同格金新能源签订了《格创·云谷南区分布式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珠海浩能将光伏场地提供给格金新能源用于投资、建设、安装、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并优先使用该发电设备所发电能并按约定结算电价。电价结算方式如下:大工业用电电价=珠海浩能用电电价*75%;居民合表用电电价=珠海浩能用电电价*90%。
  (5)除已签署的相关协议之外,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额度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科恒”)拟向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保理”)申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可循环使用),融资额度期限为1年,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60天,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6.5%/年(含本数),业务类型为有追索权、可循环、公开型保理。同时,公司及子公司英德科恒拟与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6.5%/年(含本数),业务类型为有追索权型保理。上述与横琴金投的保理融资额度包含新增保理及目前尚存续的保理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实施事宜。
  (二)关联关系概述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集团”),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持科技集团6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控集团”)系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且间接持有华金保理100%股权。华金保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据此华金保理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过去十二个月内,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横琴金投为格力集团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横琴金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审议程序
  本次涉及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股东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
  ■
  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科技集团,华发集团持科技集团6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华发投控集团系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且间接持有华金保理100%股权。华金保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据此华金保理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资信情况
  经查询,华金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格力集团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横琴金投为格力集团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横琴金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资信情况
  经查询,横琴金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与华金保理开展的保理业务:
  1、融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可循环);
  2、融资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60天(含本数);
  3、综合成本:不超过6.5%/年(含本数);
  4、融资比例: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粤融易”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对应有效应收账款的100%;
  5、交易模式:公开型、可循环、有追索权;
  6、还款方式:于“粤融易”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资产到期日向持有人支付等额于凭证金额的资金,也可根据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提前兑付;
  目前华金保理尚未与公司、子公司签订保理业务相关协议,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与横琴金投开展的保理业务:
  1、融资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可循环);
  2、融资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3、综合成本:不超过6.5%/年(含本数);
  4、保理类型:有追索权型保理。
  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保理业务综合融资成本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秉持自愿、公平、合理的基本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华金保理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横琴金投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832.26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实施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保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4、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7、授权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其合作对象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包含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2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提案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提案1.00、2.00、4.00、5.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提案1.00、2.00、4.00和5.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1月3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段本利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附件一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备注: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340”,投票简称:“科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星期一)(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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