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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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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0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15:00时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刘梅萱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85人,代表股份1,551,252,6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29,076,227股)的63.861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06,575,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2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股份44,677,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393%。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84人,代表股份184,924,2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29,076,227股)的7.61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1人,代表股份140,246,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73人,代表股份44,677,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93%。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梅萱先生、程凯群先生、谢小彤先生、周泳先生和蔡友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朝建先生、林兢女士和章颖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 非独立董事刘梅萱先生、程凯群先生、谢小彤先生、周泳先生、蔡友锋先生,独立董事刘朝建先生、林兢女士和章颖薇女士和职工董事黄敏先生,共9人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11.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464,539,557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陈圣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0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钢闽光)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任命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分别是刘梅萱先生、程凯群先生、谢小彤先生、周泳先生、蔡友锋先生、黄敏先生(职工董事)、刘朝建先生(独立董事)、林兢女士(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独立董事)。刘梅萱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工董事黄敏先生已经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团组长会议选举产生,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职代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梅萱先生 委员:谢小彤先生、刘朝建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兢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刘朝建先生(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朝建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刘梅萱先生、章颖薇女士(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章颖薇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程凯群先生、林兢女士(独立董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潘建洲先生 2.副总经理:林华春先生、胡红林先生、柯建祥先生、罗灶明先生、叶攀先生 3.董事会秘书:胡红林先生 4.财务总监:卢荣才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罗丽红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的其他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胡红林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丽红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黄标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萱女士、郑溪欣先生、高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前述离任的董事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郭凌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然担任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1.潘建洲(总经理),男,197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职材料工程硕士学位,在职 MBA 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潘建洲先生曾任公司棒材厂党委书记、厂长,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三钢闽光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林华春(副总经理),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华春先生曾任三钢闽光棒材厂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第一生产技术部部长、圆棒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棒材厂副厂长、党委书记、厂长,长材事业部党委书记、经理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3.胡红林(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男,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胡红林先生曾任三钢闽光棒材厂设备科副科长、棒材厂机动部部长、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三钢闽光战略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事务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董事。胡红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4.柯建祥(副总经理),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柯建祥先生曾任公司炼钢厂副厂长、生产能源管理与控制中心总调度长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生产制造部经理。 5.罗灶明(副总经理),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罗灶明先生曾任三钢闽光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 6.叶攀(副总经理),男,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叶攀先生曾任三钢闽光原燃料采购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原燃料采购部经理。 7.卢荣才(财务总监),男,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卢荣才先生曾任三钢闽光财务处炼钢成本核算科副科长、财务处炼钢成本核算科科长、财务部成本管理中心主任、三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财务总监、财务部副经理,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罗丽红(证券事务代表),女,197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罗丽红女士曾任三钢闽光炼钢厂科员,证券事务部科员、副科长、科长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室主任。罗丽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0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刘梅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董事7人,此外,董事程凯群先生、谢小彤先生因另有公务,均授权委托董事刘梅萱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拟聘任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梅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任命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1.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刘梅萱先生、董事谢小彤先生、独立董事刘朝建先生三人组成,并由公司董事长刘梅萱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林兢女士、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独立董事刘朝建先生三人组成,并由公司独立董事林兢女士(专业会计人员)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刘梅萱先生、独立董事刘朝建先生、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三人组成,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刘朝建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4.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程凯群先生、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独立董事林兢女士三人组成,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本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建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潘建洲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华春先生、胡红林先生、柯建祥先生、罗灶明先生和叶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卢荣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林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胡红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柯建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罗灶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聘任叶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聘任卢荣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刘梅萱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红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刘梅萱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丽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人员的简历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现有生产经营相关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0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现有生产经营相关商品的期货品种,包括螺纹钢、铁矿石、焦煤、焦炭、硅铁、锰硅等6类品种。 3.交易场所:境内期货交易所。 4.交易金额: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结合现货库存、原燃材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合同订单的实际情况,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并将套期保值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及采购、生产销售或合同订单的合理比例以内,以达到对冲前述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的效果。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建立的期货保值标的仅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期货品种,包括螺纹钢、铁矿石、焦煤、焦炭、硅铁、锰硅等6类品种。期货套保的品种持仓量不超过公司原燃材料及产品对应的现货量,且期货持仓与保值的现货时间基本一致,持仓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投入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交易期限 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锁定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方面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差值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存在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2.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体系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商品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期货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同时,加强账户资金监管,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风险保证金比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加强分析判断,做好套期保值预案。从基本面、技术面、信息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套保工具、套保合约、套保数量和操作策略;在对基差历史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测算因基差波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合理利用基差水平,调整套期保值比例,优化套期保值效果;分析政策面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当政策风险显现时,及时提出应对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阅核查,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燃料及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行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3亿元保证金额度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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