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07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国璋、副董事长胡坤裔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9人,董事长李国璋,董事袁兵、程亚利、胡坤裔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浙江金帆达及其关联方、三峡实验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珊、茅泽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