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6年1月15日起,阳光人寿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日期、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https://life.sinosig.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sca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上银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上银消费机遇混合发起式A(交易代码:026271)以下简称“A类基金份额”, 上银消费机遇混合发起式C(交易代码:026272)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遇港股通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分为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 ■ 注:M为投资金额 投资人重复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单笔赎回或转换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0.01份。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 ■ 注:N为日历日 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90日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90日(含)但小于180日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 对于C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范围 自2026年1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 ■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5.2.2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6)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最新业务公告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人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 (12)基金转换业务与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优先级等同。 (13)投资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4)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业务介绍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自2026年1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其申购费率相同。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定期定额申购费)。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上银基金电子直销平台 ①上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https://trade.boscam.com.cn/etrading/ ②上银基金微信服务号 微信号:“shangyinjijin” 7.2 代销机构 (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tl50.com (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 网址:www.duxiaoman.com (5)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https://www.gwcaifu.com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7)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4008-001-001 网址:www.sdicsc.com.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3158805 网址:www.hcfunds.com (1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93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1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1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weonefunds.com (2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2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s://www.puzefund.com (2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2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2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712782 网址:www.520fund.com.cn (3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3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32)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999/95579 网址:www.95579.com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38)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20538880 网址:https://www.zhengtongfunds.com (3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40)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0-2666 网址:www.zocaifu.com (4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4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400-89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67-523/021-33635338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日期、时间及办理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