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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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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与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松发股份”)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970,778,30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91,233,490股(含本数);
  6、2024年,公司与中坤投资、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等四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交易对方保证,恒力重工在业绩承诺期(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不扣除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低于480,000万元;
  7、根据《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利润175,797.67万元。
  考虑到业绩承诺人对公司利润的补偿义务,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利润实现情况具有一定的保障,此外,前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会给公司带来可靠的收益。因此,本次测算过程是以交易对方作出的业绩承诺与前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为基础进行的,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值等于公司2026年度业绩承诺值与前次募投项目达产预计实现年利润值的总和。
  对于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假设测算:
  假设情形1: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假设值持平;
  假设情形2: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假设值上升25%;
  假设情形3: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假设值上升50%;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上表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2024年度)”期末总股本为前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后总股本,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整体实力得到增强,但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使得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陆续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会逐步上升。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现有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现有业务增强公司的生产规模和订单交付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船舶制造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1、人员与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高效、稳定的经营团队,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财务等各经营业务单元运行情况良好。其中,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现有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已形成新老结合、层次全面的研发人员架构。公司技术人员拥有相关专业背景及丰富的船舶研发设计经验,对船舶的研发、生产及建造具备深刻的理解,研究方向包括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气体运输船等多船舶领域。强大的人员与技术储备将为本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市场储备
  公司专注于船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接订单量位居行业前列,在手订单充足。公司已与下游知名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已取得中国船级社CCS、挪威船级社DNV、日本船级社NK、英国劳氏船级社LR、法国船级社BV、意大利船级社RINA等世界知名船级社认证,船舶性能效率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下游知名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不仅有力地支撑了公司核心业务的长期发展,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将为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专项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订单的履约和交付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管理层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坤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建华先生及范红卫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未来拟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管函〔2021〕0071号)
  1、主要内容
  经查明,2021年4月20日,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称,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67.8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4.09%。4月28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称,公司2020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61.9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4.30%。
  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年度业绩进行客观、合理的估计,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相比下降超过50%,达到业绩预告的法定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迟至2021年4月20日才披露前述业绩快报公告,距离年报披露仅一周。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未向市场及时揭示业绩预减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3.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徐鸣镝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林道藩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林峥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静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责任人,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程宁伟(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时任董事长徐鸣镝、总经理林道藩、财务总监林峥、董事会秘书李静、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程宁伟予以监管警示。
  2、整改措施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成立整改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和自查,深刻反思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
  1、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徐鸣镝、林道藩、林峥、陈立元、李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2021〕136号),其主要内容为: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披露重大事项。宁波多贝投资合伙企业为松发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醍醐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醍醐兄弟)的股东,持股比例49%。2020年11月19日,松发股份时任董事、总经理林道藩出资5,000万元受让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之一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18.45%份额,间接持有醍醐兄弟9.04%的股权。松发股份未披露林道藩间接增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重大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下同)第二条、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
  二、2020年业绩预告未及时披露。2021年4月20日,松发股份发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167.83万元,同比下降94.09%。松发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三、未按规定披露部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松发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时任总经理林道藩的配偶陆巧秀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间持有潮州市潮安区泛泰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泰陶瓷)9.09%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监事,2019年松发股份向泛泰陶瓷进行了多笔采购业务,其中,2019年12月底双方履行的一笔采购合同涉及金额70.6万元。泛泰陶瓷在上述期间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松发股份在2019年年报中未将泛泰陶瓷作为关联方披露,亦未披露与泛泰陶瓷的关联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二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
  四、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一是松发股份2019年对并购子公司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骏陶瓷)、醍醐兄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0年的营运资金(流动资金)包含初始营运资金和2020年营运资金增加额,因将初始营运资金错误折现计入现金流量净额,导致相关资产组评估值存在高估,其中联骏陶瓷商誉相关资产组估值多计458.13万元,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366.5万元,二是松发股份2020年对联骏陶瓷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营运资金估值以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等为依据,在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应收账款、存货等逐年上升、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的情况下,仍预测未来5年应收账款、存货等均下降、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显著高于历史期,且预测依据仅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应收账款较历史年度多”,相关依据不完整不充分。此外,在联骏陶瓷2016年至2020年白瓷业务收入逐年下降的情况下,仍预测其未来5年白瓷业务收入显现上升趋势,并据此采用递增的增长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公司未能提供合理依据,导致商誉相关资产组估值偏高。三是松发股份2019、2020年对联骏陶瓷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未将日用陶瓷制品企业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而是选定非日用陶瓷制品企业作为可比公司,且无合理依据。松发股份对相关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导致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商誉减值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第九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松发股份2020年末在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选取相关参数时,未剔除与存货销售费用无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此外,对子公司潮州市雅森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中销售费用多计算了0.12%。经测算,上述问题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14.98万元,净利润少计12.03万元,占净利润的7.43%。二是松发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向醍醐兄弟内部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利息收入计提和抵销分录出错导致定期财务报告中财务费用及利息收入、利息费用科目金额存在差错。三是松发股份2021年半年报未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道藩等业绩补偿方应付未付补偿款计提逾期违约金。上述财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第十六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不规范。一是内幕信息登记不完整,未将2020年业绩大幅下滑事项作为内幕信息管理及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也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遗漏。2019、2020年年报事项登记的知情人员中,涉及审计机构的人员仅包括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现场负责人等3人,未包含其他项目组成员。三是2019、2020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知情人知悉范围及知悉时点等内容均由董事会秘书登记,相关人员本人均未进行签字确认。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下同)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
  松发股份时任董事长徐鸣镝、时任董事、总经理林道藩、财务总监林峥、副总经理陈立元、董事会秘书李静,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徐鸣镝、林道藩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林峥、陈立元对公司上述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李静对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松发股份、徐鸣镝、林道藩、林峥、陈立元、李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规范财务核算和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2、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007号),其主要内容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徐鸣镝、林道藩、林峥、陈立元、李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2021〕136号)中涉及到的(1)关联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未及时披露;(2)未按规定披露部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3)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4)财务核算不规范等违规事项,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鸣镝、董事兼总经理林道藩、副总经理陈立元、财务总监林峥、董事会秘书李静予以监管警示。
  3、整改措施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第一时间将文件内容传送到各相关责任人,针对警示事项迅速开展自查与整改;责令时任董事长徐鸣镝、时任总经理林道藩、财务总监林峥、副总经理陈立元、董事会秘书李静作出深刻检讨;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徐鸣镝、林道藩、林峥、陈立元、李静通报批评的决定》(松发字【2021】1 号),以书面形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86号)
  1、主要内容
  经查明,2023年7月21日,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0万元到-3,750万元,将出现亏损。2023年8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1.57万元。
  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对半年度业绩进行客观、合理的估计,并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半年度结束后的15天内进行业绩预告,迟至2023年7月21日才披露前述业绩预告公告。公司业绩预告不及时,未向市场提前揭示业绩预亏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5.1.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林峥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庄树鹏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财务总监林峥、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庄树鹏予以监管警示。
  2、整改措施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成立整改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和自查,深刻反思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91,233,49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注销库存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逐项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管理办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集中管理,公司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出具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办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具体发行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对相关方案和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票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作出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中止实施,或者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宜,并向监管机构申请撤回本次发行;
  (10)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履行审议程序: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本次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造船”)2艘船舶建造合同于近日签约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本次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2艘30.6万吨VLCC超大型原油运输船
  2、合同金额:本次标的合同金额合计约2-3亿美元。本次金额达到了《股票上市规则》中6.2.2条第二款“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之规定。因合同金额涉及保密商务信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具体金额。
  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约生效至船舶交付
  4、支付货币:采用美元支付
  5、订单交期:2028年下半年相继交付
  6、争议解决方式: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伦敦仲裁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Seatankers Management 旗下单船公司
  2、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马绍尔群岛
  4、成立时间:1986年
  5、主营业务:油轮运输、海工船作业以及液化天然气运输等多个领域
  6、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7、公司简介:Seatankers Management 是一家在航运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公司,该公司拥有多元化的船队,活跃于全球原油和成品油运输市场。业务涵盖油轮运输、海工船作业以及液化天然气运输等多个领域。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约的30.6万吨超大型原油运输船(VLCC)为国际主流大型原油运输船型,具备装载量大、续航能力强、运营效率高等特点。该船型在设计上兼顾了航线适应性与装载灵活性,可高效适配全球主要原油港口的装卸设备,能满足跨洋长距离原油干线运输及大型油田至炼厂的规模化运输需求,是顺应国际最新油轮设计理念、满足当前国际航运市场对规模化、低碳化运输需求的原油运输船。
  上述合同的正常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情况确认相应的会计期间收入,本次签署的订单对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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