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道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注1:公司以2024年5月31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表中涉及的股份数据已根据前述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相应调整。 注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1月13日,志道投资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注:上表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系以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进行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的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在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情况,志道投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未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解除质押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志道投资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