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26-00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补选朱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离任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潘毅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一、三项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潘毅,男,汉族,1982年12月生,硕士,会计师。曾任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巴布亚新几内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离任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长王玉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各项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玉林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王玉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 为保障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平稳过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王玉林将继续履行董事长职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林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王玉林的离任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玉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朱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附件: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 个人简历 朱兵,男,汉族,1970年2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设计分院副院长,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等职务。现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3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副总裁李卫东、王常军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李卫东和王常军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卫东和王常军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卫东和王常军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东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常军持有公司股份800股,并承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李卫东、王常军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卫东和王常军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将章程原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修改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将章程原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修改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30日 至2026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1月14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四) 登记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