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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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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其他保本型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切实保证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授权总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不超过3年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降低投资风险。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不超过3年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通过具有资质许可的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债权投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有一定的实施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9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发行价格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15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 518Z0069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25,597.1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7,982.59万元,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为利息等。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注2: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有一定的实施周期,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其他保本型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注: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七)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按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全部过程均经保荐机构监督。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债权投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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