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02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品种:股票回购贷款;
  (二) 贷款金额: 人民币5.4亿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
  (三)贷款期限:36个月;
  (四)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的股份。
  《贷款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和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