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1月13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1栋401;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41,8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5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26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26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26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48%;反对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1%;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晶晶、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