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涉及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等
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涉及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等
  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邦股份”)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卓风”)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将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投资者参与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有关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德邦股份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现金选择权派发),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26年2月6日(如有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另行确定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具体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若股东会不能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将不能获得现金选择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7.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方式下,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停牌,并于股东会做出终止上市决议后1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7.7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本次通过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项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为了更好地顺应物流行业的发展趋势,更为高效、有力地统筹协调与整合JD Logistics, Inc.(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物流”)体系内的物流资源,亦考虑积极践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卓风”)于收购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或“公司”)时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京东卓风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后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终止上市方式
  德邦股份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德邦股份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后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
  二、本次终止上市事项须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二)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相关的议案。
  (三)股东会
  本次终止上市尚需经出席德邦股份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须经出席德邦股份股东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7.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方式下,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停牌,并于股东会做出终止上市决议后1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7.7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本次通过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项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三、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由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向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会上对《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京东卓风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控股”)以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德邦股份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公司股份,在现金选择权实施日获得由相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现金选择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至相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名下。该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无权再就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向德邦股份或任何同意本次终止上市方案的德邦股份其他股东主张现金选择权。
  具体方案如下: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主体
  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会上对《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京东卓风及其一致行动人德邦控股以外的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登记在册的德邦股份A股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限售、已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质押、冻结、司法强制扣划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设定质押、冻结、司法强制扣划或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出现限售、设定质押、冻结、司法强制扣划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时无效。
  2、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德邦股份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现金选择权派发),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二)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三)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19.00元/股。
  (四)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26年2月6日(如有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五)申报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六)申报时间
  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另行确定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具体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
  (七)申报数量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将于202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5,320,001股。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9,815,388股变为1,014,495,387股。
  扣除京东卓风及其一致行动人德邦控股持有的德邦股份811,713,228股(占前述注销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01%)后,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预计将为不超过202,782,159股(占前述注销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9%)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具体以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情况及现金选择权实施情况为准。
  四、关于终止上市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资产、人员、业务将不会受到不利影响,仍保持独立的品牌及运营,德邦股份在保持既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将更为充分地协同京东物流体系的业务资源,为客户带来更为全方位、一体化、个性化的物流服务体验,在构建现代化物流服务体系、服务国家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和价值。
  目前,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安排,也无重新上市安排。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分别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并发表专业意见。
  (一)财务顾问意见
  德邦股份本次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披露主动终止上市原因及终止上市后的发展战略,并对就决议持异议的股东的现金选择权作出了专门安排。德邦股份本次主动终止上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二)法律顾问意见
  德邦股份本次终止上市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主动终止上市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程序,尚需经德邦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德邦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六、特别提示
  若股东会不能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将不能获得现金选择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
  4、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根据德邦股份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德邦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拟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13名持有人对应的2,926,900股公司股份予以回购注销。目前上述回购注销事项还在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示期内(自2025年12月16日起45天)。若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在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含)完成,则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将无须为上述2,926,900股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即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届时预计将为不超过199,855,259股(占届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6%)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卓风”)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德邦股份,证券代码:603056)自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午间起停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因京东卓风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午间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紧急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因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须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须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振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
  同意公司本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由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向除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认为:公司已经充分说明了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方案、终止上市后的发展战略等,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有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签订协议,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2)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终止上市后,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9日
  至2026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6、登记时间:2026年1月21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韩爽
  8、联系电话:021-39288106;邮箱:ir@depp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近期,公司依法实施了回购,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最低限额,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11月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32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回购最高价格15.0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3.68元/股,回购均价14.1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50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为7,508.64万元,已超过回购方案中资金总额下限7,500万元,根据《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提前终止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相关主体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卓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26日起12个月,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截至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日,京东卓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37,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95%,增持金额为417,810,018元。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此外,京东卓风于2025年5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15,756,888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55%。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回购期间,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在二级市场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4,206,400股。
  除上述情况以外,经公司自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5,320,001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七、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八、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9,815,388股减少至1,014,495,387股,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并触及5%的刻度。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2026年1月9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量为依据)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注: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019,815,388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1,014,495,387股计算。
  九、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5,320,001股,将全部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于202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5,320,001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