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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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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稳健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稳健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稳健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6年2月10日,本基金出现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申购、赎回、定投业务仍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2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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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1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750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1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置换对外借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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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1月17日通过的《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置换对外借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置换外部借款的情况如下: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已与外部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967亿元。本次外部贷款银行向项目公司发放银行借款,项目公司以获得的资金置换并购贷款。
  1、借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借款类型: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3、本次借款金额:人民币2.937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并购贷款余额)
  4、借款用途:用于置换并购贷款
  5、借款利率:本次借款采用浮动利率,合同期内的利率按照定价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RP减60个基本点(BPs)确定,以3个月为浮动周期进行浮动,按此计算的放款后首期执行利率2.90%。
  6、借款期限及偿还结构:借款期限为180个月,按季付息,每6个月还本一次,第1-15年还本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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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增信方式、基础设施资产被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本基础设施基金的外部银行贷款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不依赖外部增信。本次借款,项目公司将作为抵押人,以万海大厦已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借款银行提供财产抵押担保。同时项目公司作为出质人,以万海大厦产生的租金收入质押给借款银行,并授权借款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三、本次置换外部借款的情况说明
  1、置换借款的背景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在首次发行时,为利用杠杆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投资收益,以基础设施资产万海大厦为抵押物,向招商银行借入一笔金额3亿元、期限5年、利率3.50%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股权交易对价,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6月8日。上述对外借款信息已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
  鉴于当前利率下行的宏观趋势,为进一步提升投资人收益、继续利用杠杆优化基金资本结构、降低资产经营风险,管理人自2023年以来,持续与包括招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沟通市场情况,决定在该笔并购贷款到期前,将本笔并购贷款置换为采取与基准利率挂钩、利率更低、期限更长的借款。
  经与市场多家商业银行沟通并制定相关方案,各银行可提供的贷款方案及利率相近,资金监管、抵押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基本一致,均需要求进行资产抵押、经营收入质押并进行相应的资金监管。根据原贷款合同中“融资同等条件下优先”的约定,依照法规制度,拟采用由本基金托管行招商银行新增一笔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以下简称“新贷款”),等额置换原存续并购贷款的方案。
  2、本次置换借款的进展
  由于招商银行为本基金托管行,根据《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第四点“关联交易的界定”中“关联方”的相关约定,属于本基金关联方;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第九部分“本基金合同生效后,金额超过本基金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金额是指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为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本基金置换对外借款事项已经基金管理人内部决策通过,并完成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于2025年11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置换对外借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与置换贷款相关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已于2026年1月12日完成了签订。
  3、本次置换借款金额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置换前后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占基础设施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基金经审计的总资产36.60亿元,净资产31.44亿元,总资产为净资产的116.38%,未超过对外借款的上限140%。本次用于置换并购贷款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金额为2.937亿元,约占基金净资产的9.34%,且置换后未新增借款金额,不会对本基金的总资产/净资产比例产生影响。
  四、置换借款的必要性、对基础设施基金可供分配现金流的影响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贷款方案相较于原并购贷款,贷款利率更低、贷款条件更优。贷款年期由5年延长至15年,首期执行利率2.90%,比原借款利率降低0.6%,有利于增加可供分配现金流,进一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另外,较原并购贷款减少了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保留了提前还款的权利。
  本次贷款方案相较于其他置换方案,无需更换托管行,更具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的《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运营操作指引(试行)》,公募REITs的基础设施项目权属证书及保险合同原件需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运营收支账户的开立和日常收支需由基金托管人或其指定银行负责。由本基金原托管行招商银行提供置换贷款,则无需变更本基金托管人、监管人,能够满足公募REITs产权文件保管、账户封闭、资金闭环的管理要求。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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