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送达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北大医疗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10,7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7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大医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63,918,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247%,北大医疗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大医疗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1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9,622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由新设立的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原方正集团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70,328,9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80%),并于2022年11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北大医疗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