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周云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彭刚平先生、董事刁培滨先生,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黄坚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股东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对议案1、议案2的表决中,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荣胜、郑晴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