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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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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1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勇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李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
  ●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勇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李勇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辞任后,李勇先生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为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同意免去陈燕女士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选举李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勇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勇: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在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曾任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秘科科长、广西第八届青年联合会委员、北海国发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至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2026年1月11日),曾获得第十二、十三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现任公司党委书记,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6年1月12日起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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