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许锦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许锦光先生函告,获悉许锦光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20,4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许锦光先生股份比例由6.11%减少至6.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减持的进展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督促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