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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9 证券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2026-001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出版传媒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何航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爽、夏江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丹为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整,夏江梅不在担任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人员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航,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爽,项目质量复核人刘丹。
  二、变更后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航,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爽,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99 证券简称:出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2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图书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公司及所属公司之间为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5.8亿元,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25-010号公告。
  本次担保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北方图书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北方图书城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保证金额: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北方图书城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从事图书零售、餐饮及文化用品销售等业务,目前经营状态正常。本次公司为其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补充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拓展经营业务,实现更好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及所属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与所属公司及所属公司之间为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总计5.8亿元,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8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22.26%、6.90%。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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