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1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 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龙先生、郝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淑娟女士、赵亦希女士、李国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郭淑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亦希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郭淑娟女士、李国敏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且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同意。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范卓女士、李海刚先生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玉敏先生、周亮亮先生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梓微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南至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梓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姐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郑梓豪先生: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数据分析专业硕士,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专业在读博士。曾任职于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至简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义富源”)、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风氢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郑梓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通过时代榕光和孝义富源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9.54%股权。公司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与郑梓豪先生为姐弟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郑梓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许明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马小龙先生: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总裁助理,现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鹏飞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山西鹏飞工业碳中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鲲鹏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氢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科技中试基地负责人,担任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和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担任山西郑煤绿色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永锦物业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山西鹏飞申能氢能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马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郝斌先生: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担任孝义市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目前担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郝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淑娟女士: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现任太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 郭淑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赵亦希女士: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同时担任上海治嵘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担任上海选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交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蔚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赵亦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李国敏先生: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太原理工大学教授、博导,2019年12月获聘副教授,2024年6月起担任系主任、党支部书记,2025年12月起担任教授、博导。兼任中国投入产出学会理事、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经济专委会副秘书长、山西省自然资源学会副理事长、《煤炭经济研究》青年编委等。 李国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预计委托理财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 3、投资方式: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及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的金融风险评级为R2级(稳健型、中低风险)及以下。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5、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并具体组织实施,行使买卖、赎回等各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2、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2)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中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会议议案1.00、议案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议案3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邮箱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邰晓巍/缪鑫 (2)电子邮箱:taixiaowei@hemei.cn或miaoxin@hemei.cn (3)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4)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 (5)邮政编码:518000 (五)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6 2、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现场股东会当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上述审议事项,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