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精达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2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32元/股)。根据《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精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达转债”。 ●未来五个月内(即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若“精达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6月13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精达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精达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787.00万张(78.7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8,700万元。公司78,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达转债”,债券代码“11007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精达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1 年2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0元/股,由于公司期间实施利润分配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精达转债”最新的转股价调整为3.32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2020年9月28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已由初始的3.80元/股调整至3.75元/股; 2、自2021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5元/股调整至3.73元/股; 3、自2022年5月31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3元/股调整至3.70元/股; 4、自2022年11月9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转股价格由3.70元/股调整至3.69元/股; 5、自2023年5月4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69元/股调整至3.57元/股; 6、自2024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57元/股调整至3.44元/股; 7、自2024年9月19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44元/股调整至3.40元/股; 8、自2025年5月14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40元/股调整至 3.35元/股。 9、自2025年10月13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35元/股调整至3.32元/股。 二、“精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9日起,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精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赎回“精达转债”的决定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精达转债”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达转债”,且在未来五个月内(即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若“精达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精达转债”。 截止目前,我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精达转债”的减持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精达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以2026年6月13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精达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董事尹雯女士,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张菀洺女士、汪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周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1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平、李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其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