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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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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信达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66,6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持股比例由10.26%变动为10.00%,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中国信达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中国核建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公司将持续督促中国信达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核建 股票代码:6016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董事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信达直接持有A股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之目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国核建股票,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触及1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因公司经营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138,3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9,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1,3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持股比例触及10%刻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因公司经营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138,3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6年1月7日至1月9日,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国核建7,866,6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6%。减持完成后,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301,383,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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