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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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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威税一稽通〔2025〕2641号),山东华素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438.85万元,滞纳金163.98万元,合计602.8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438.85万元已缴纳完毕,已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完税证明》(No.337105251200013511),滞纳金163.98万元已经计提(该金额为自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测算),待税务局出具缴款通知书即刻缴纳。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02.83万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组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税务法规,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威税一稽通〔2025〕264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完税证明》(No.337105251200013511)。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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