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0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2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58,683,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1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8,40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4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80,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3人,代表股份4,291,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011,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80,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彭友先生、唐先胜先生、王光照先生、李泉涌先生、张红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彭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45%。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李泉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45%。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93%。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王光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23%。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张红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49%。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程昔武先生、章军先生、吕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程昔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19%。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013%。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吕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2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7,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8%;弃权7,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委派许子庆、梁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0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于2026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彭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昔武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张红贵先生、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2)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彭友先生 委员:唐先胜先生、张红贵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章军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彭友先生、程昔武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章军先生(独立董事)、王光照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轮值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李泉涌先生为公司2026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王光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唐先胜先生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屈晓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的主要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0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6.71元/股。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6.56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1月1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0,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7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1,500股后的223,273,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1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91,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223,273,521股×0.15元/股=33,491,028.15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33,491,028.15÷223,665,021×10=1.497374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3,491,028.15元÷223,665,021股=0.1497374元/股。 根据公司《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26.71元/股-0.1497374元/股)÷(1+0)=26.56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并扣减已回购金额7,720,646.3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上限26.56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62,325股,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上限为853,825股,占公司总股本223,665,021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1月9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简历详见附件,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彭友先生(董事长)、唐先胜先生、王光照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红贵先生 2、独立董事:程昔武先生、章军先生、吕国强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昔武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张红贵先生、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2、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彭友先生 委员:唐先胜先生、张红贵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章军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彭友先生、程昔武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章军先生(独立董事)、王光照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2026年度轮值总经理:李泉涌先生 2、副总经理:王光照先生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唐先胜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屈晓婷女士 上述人员中,2026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一年,其他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唐先胜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屈晓婷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联系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601 三、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独立董事黄荷暑女士、刘志迎先生均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荷暑女士、刘志迎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离任董事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做好了工作交接并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在此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彭友先生(董事长),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为公司创始人,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董事长。 彭友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从事新型显示光电领域已有十多年的丰富经历,自设立芯瑞达以来,彭友先后获得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外观专利16项,在新型显示光电系统和健康智能光源系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方面,得到市场和客户的广泛认可,是新型显示行业的领军人才。彭友目前主要从事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确定未来产品和技术开发的方向,进行前瞻性的研发,引领行业技术发展革新。 截至本公告日,彭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201,488股,持有公司股东安徽鑫辉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的出资份额,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唐先胜先生(非独立董事),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唐先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680股,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7%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王光照先生(非独立董事),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人事总监、总经办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光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383股,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7%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李泉涌先生(非独立董事),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轮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泉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720股,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吴疆先生(职工代表董事),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先后任研发中心总监、销售总监;2018年6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74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张红贵先生(非独立董事),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背光研发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管理者代表、显示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红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385股,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0%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程昔武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安徽财经大学教授。1993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安徽蚌埠机床厂助理工程师;1995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蚌埠市财政局局长助理(挂职);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2020年1月至今,任安徽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曾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程昔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吕国强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86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合肥工业大学精密仪器系教师、系副主任、副教授;2001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仪器仪表学院副院长、教授;2003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光电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教授;2018年5月至2025年3月,任合肥工业大学仪器仪表学院教授;2023年10月至今,任合肥市新型显示产业协会秘书长;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吕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23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章军先生(独立董事),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安徽大学教授。1996年3月至2000年8月,任安徽省财政学校教员;2000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安徽大学教技中心助教;2004年3月至2009年8月,任安徽大学电子学院讲师;2011年9月至2018年8月,任安徽大学电气自动化学院副教授;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任安徽大学电气自动化学院教授;2021年9月至今,任安徽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1、李泉涌先生(2026年度轮值总经理),简历同上。 2、唐先胜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同上。 3、王光照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5、屈晓婷女士(证券事务代表),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屈晓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9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