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寓帅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