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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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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50人,代表股份1,084,621,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2032%。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48人,代表股份143,839,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0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779,821,1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814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944人,代表股份304,800,6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891%。
  3、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本次会议,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五位非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常国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778,663,507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290,024,54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7922%;反对15,523,74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738%;弃权409,9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40%,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7,905,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226%;反对15,5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924%;弃权409,9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0%。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616,90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4%;反对858,56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792%;弃权146,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5%,该议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339,04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17%;反对945,55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72%;弃权337,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1%,该议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思佳、杨淞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3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与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森先生、张航先生、李子达先生、张砾先生、徐东伟先生、常国亮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杨银堂先生、于丽娜女士、刘永丽女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25年12月25日及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号)、《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号)。
  二、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郭泽义先生、董事韩丰先生、董事郭建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郭泽义先生、韩丰先生离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郭建忠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并在子公司担任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泽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1,454股,韩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700股,郭建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9,220股。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翟国富先生、王秀芬女士、鲍卉芳女士离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国富先生、王秀芬女士、鲍卉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6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离任董事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谨对郭泽义先生、韩丰先生、郭建忠先生、翟国富先生、王秀芬女士、鲍卉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1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9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调动、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被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等原因,需要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843,48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减少843,489股,注册资本将减少843,48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号)。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8:30-12:00,13:00-17:00;如通过现场方式申报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张斐然
  4、联系电话:0379-63011079
  传真号码:0379-63011077
  电子邮箱:zhengquan@jonhon.cn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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