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5年12月11日为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60.8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8.2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7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9.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全部完成缴款,首次及预留授予共有218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48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于2025年12月26日分别出具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2025〕25014230019号和华兴验〔2025〕25014230020号),截至2025年12月20日,公司已收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8,016,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公司已收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952,010.00元。 公司已就上述授予的共计48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218名激励对象481.5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均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