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海创智合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12,720.9118万元 ● 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与MEDLOG S.A.在日内瓦签署投资协议,引进战略合作方,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冷链、集装箱堆存/保管、货物仓储等业务协同,升级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天津、上海和宁波地区的市场竞争实力。投资协议约定在公司将持有的中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天津”)100%股权、上海智冷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冷”)90%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梅山远达”)50%股权转让至中创物流的全资子公司海创智合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平台公司”或“海创智合”),并满足投资协议规定的一系列先决条件后,MEDLOG S.A.将向海创智合增资入股,增资后,MEDLOG S.A.、中创物流将各自持有海创智合50%的股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MEDLOG S.A.签订投资协议暨搭建以冷链为主的综合物流平台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自投资协议签订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投资协议所载明的各类先决条件能够按计划逐步达成。现阶段,公司已完成海创智合的设立,完成宁波梅山远达的股权转让,完成向中创天津的1.29亿元增资。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进程,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海创智合增资12,720.9118万元,为后续海创智合向中创物流支付购买中创天津、上海智冷的股权转让款做好资金储备,确保本次交易后续环节顺利推进。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因公司已按照与MEDLOG S.A.签订的投资协议于2025年3月、12月累计向中创天津增资1.29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对于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向海创智合增资事项已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未达股东会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创智合增资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创智合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创智合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增资前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实际缴纳3700万元,剩余未缴纳的出资不在本次增资金额内。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按照与MEDLOG S.A.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进行的,属于交易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公司财务及现金流状况良好,本次增资所需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经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与MEDLOG S.A.签署的投资协议积极推进后续交易进程。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