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新能源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续发权益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类REITs续发权益融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及2025年11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新能源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续发权益融资业务的公告》(2025-086)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国信资管“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264号),深交所同意“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在 12 个月内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 26.30亿元。 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管”)转发的《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公告》。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国信资管已成功发行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得到全额认购,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吉电股份认购。专项计划于2026年1月9日正式设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验资报告》(中汇吉会验[2026]0001号)。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 本专项计划设立后,国信资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要求对专项计划进行备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