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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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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6-002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衣晓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66%,其中:1,087,500股为IPO前取得,30,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447,000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学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2,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07%,其中:171,000股为IPO前取得,84,801股为股权激励取得,77,008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静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0,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40%,其中:830,000股为IPO前取得,69,36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341,600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副总经理刘明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2,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47%,其中:90,000股为IPO前取得,87,28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45,600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财务总监王自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2%,其中:22,500股为IPO前取得,40,64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12,600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1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20日期间,衣晓飞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1,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417%;董学春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27%;陈静武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710%;刘明辉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487%;王自以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65%。上述减持主体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衣晓飞、董学春、陈静武、刘明辉、王自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衣晓飞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1,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17%;董学春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7%;陈静武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0,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10%;刘明辉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7%;王自以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5%,剩余60股未减持且不再减持。上述减持主体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 ■ ■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 ■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基于对公司价值及当前市场环境的整体判断,衣晓飞、董学春、陈静武、刘明辉、王自以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6-00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 28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 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王蒙先生、许沥文女士、王成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迪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指派赵传业先生替换许沥文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刘勇先生替换刘迪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蒙先生、赵传业先生、王成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刘勇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传业,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众源新材、恒源煤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赵传业先生、刘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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