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10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2025年下半年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不动产项目,力求提升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不动产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两家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一)和达药谷一期项目 1.和达药谷一期项目研发办公及配套商业部分 ■ 2025年下半年,项目运营情况良好,运营指标较为稳定。 2.和达药谷一期项目配套公寓部分 ■ 2025年下半年,项目运营情况良好,运营指标较为稳定。 (二)孵化器项目 ■ 2025年下半年,基金管理人及运营管理机构全面贯彻以价换量策略,孵化器项目出租率已实现阶段性筑底、回升。随着出租率的回升,基金管理人及运营管理机构将择时调整招商策略。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下半年的运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与2025年第4季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四、其他提示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五年下半年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2025年下半年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不动产项目,力求提升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不动产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为成都大悦城项目,不动产项目公司为成都博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博悦”)。2025年下半年,成都博悦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重要现金流提供方未发生变动,租约合理分散,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2025年7月至12月期间,成都大悦城项目的主要运营数据表现如下: ■ 注:①租金收缴率口径说明:收入含固定租金、抽成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收入; ②平均值计算方法:2025年7月-12月各月指标数值的算数平均值。 项目出租方面,2025年7-12月成都大悦城项目的各月末时点出租率均稳定维持在高位水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出租率为98.10%。2025年7-12月的平均出租率为97.46%,比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同期预测值96%超1.46个百分点。项目10月底出租率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公园里 PARK MORE+”创新空间于9月底改造完毕,新增部分可出租面积尚未对外出租,但整体出租率依旧超过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同期预测值水平。 租金收缴方面,2025年7-12月成都大悦城项目的各月末时点租金收缴率均超99%,月均租金收缴率为99.39%。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的月末时点租金收缴率为100%,实现全年租金全额收缴。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下半年的运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与2025年第4季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四、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