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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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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8人,代表股份247,464,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4,696,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4人,代表股份2,768,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5人,代表股份2,835,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7,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4人,代表股份2,768,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中林先生、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龚书喜先生、宁淑娟女士、阮永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吴中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6,280,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3%。
  1.02候选人:《提名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46,278,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7%。
  1.03候选人:《提名龚书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46,27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6%。
  1.04候选人:《提名宁淑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6,276,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0%。
  1.05候选人:《提名阮永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6,277,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吴中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651,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2273%。
  1.02候选人:《提名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64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1731%。
  1.03候选人:《提名龚书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649,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1607%。
  1.04候选人:《提名宁淑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64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1098%。
  1.05候选人:《提名阮永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648,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1243%。
  经选举,吴中林先生、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龚书喜先生、宁淑娟女士、阮永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曹瑜强先生、储昭立先生、梁士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曹瑜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6,277,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3%。
  2.02候选人:《提名储昭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6,276,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0%。
  2.03候选人:《提名梁士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246,28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曹瑜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648,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1414%。
  2.02候选人:《提名储昭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647,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1122%。
  2.03候选人:《提名梁士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1,65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2523%。
  经选举,曹瑜强先生、储昭立先生、梁士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69%;反对4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9%;弃权4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69%;反对4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9%;弃权4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2%。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68,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4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52,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9,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46%;反对4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4%;弃权52,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2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0,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4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40,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0,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43%;反对4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1%;弃权40,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800,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7%;反对1,612,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7%;弃权5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51%;反对1,612,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770%;弃权5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805,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6%;反对1,61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9%;弃权43,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43%;反对1,61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57%;弃权43,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5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807,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4%;反对1,616,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4%;弃权40,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13%;反对1,616,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80%;弃权40,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6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7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4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5%;反对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8%;弃权4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7 《关于修订<累计投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809,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0%;反对1,613,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8%;弃权42,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0,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213%;反对1,613,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840%;弃权42,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67,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4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5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40%;反对4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0%;弃权5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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