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凌浩、段君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