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毛奕璇、张利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公司内部董事陈刚先生、职工董事李传林先生、独立董事顾维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赵海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何皖胜先生、苏玉才先生、杜彬先生、宋以钊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艺璇、张利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