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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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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专项贷款融资提供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90%)
  3、期限:不超过36个月
  4、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至2027年1月5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使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金额的上限。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上述事项为积极响应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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