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限制大额申购、
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6年1月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本基金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限制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6年1月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投本基金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申购和定投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2026年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午间收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标普500ETF南方,交易代码:51365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11日。其中:2026年1月15日(含该日)至2026年2月4日(含该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6年1月15日(含该日)至2026年2月11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本基金自2026年2月12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11日。其中:2026年1月15日(含该日)至2026年2月4日(含该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6年1月15日(含该日)至2026年2月11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本基金自2026年2月12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收取不高于1.5%的赎回费,具体情况如下: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7天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转换费用规则计算举例
  下面以投资人进行甲基金与乙基金之间的转换为例说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收取费用参照上述计算规则, 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其中1年为365天)。
  甲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
  乙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
  甲基金A类份额与乙基金A类份额的转换说明如下:
  ■
  *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甲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只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说明如下:
  ■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转换出基金与转换入基金须为同一个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并且基金管理人已开通该两只基金份额的转换,具体可转换基金可以咨询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本基金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或申购起点限制的,则需遵相关限制,具体见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约定。
  4、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涉及基金份额、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约定。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6.2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南方通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6年1月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本基金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南方万国数据中心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停复牌
  及交易情况提示公告
  一、基金基本信息
  ■
  二、基金停牌(复牌)事项
  2026年1月8日,南方万国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收盘价为4.515元/份,较基准价(基金发行价3.000元/份)的累计涨幅达到50.50%。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6年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起停牌1小时,并于当日上午10:30起复牌。
  基金管理人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三、不动产项目经营业绩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投资的不动产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四、价格变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南方万国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5年4-12月可供分配金额为91,755,725.07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3.00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4-12月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91,755,725.07/(3.000×800,000,000)=3.82%。
  2、投资者在2026年1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4.515元/份,以2025年4-12月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91,755,725.07/(4.515×800,000,000)=2.54%。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本基金发行时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假设予以计算而得,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f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99-8899)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揭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履行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不动产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