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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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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昌润路支行购买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000万元,实现收益6,041.1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授权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金源(山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科技”)在该行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2月12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金源科技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对金源科技在该行于2026年1月22日至2034年1月22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金源科技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解除担保的情况说明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的书面通知,公司为金源科技提供的1,000万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5646Z-24-014D1)的担保合同对应《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担保合同解除,公司为此事项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7,5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00,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38%、92.9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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