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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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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04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17,800.00万元人民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93,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于2026年1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42,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同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285,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合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928,4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备注: 1、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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