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顾宝兴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杨艺、赵严已回避表决; 3、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益文、李诗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