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润股份”)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596,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5%;承立新先生本次被司法冻结/标记数量为16,932,87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3.87%,占公司总股本的3.84%。 ● 风险提示:承立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发生变化,经公司向股东承立新先生问询,获悉公司股东承立新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具体冻结/标记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承立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