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筹资成本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及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5.00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7,10,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6,9,11-15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关联股东刘海东、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藕淏、陈雨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岀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